“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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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探索学生社区矛盾纠纷“新解法”——

“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校”

■本报通讯员 吴奕

“同学,你好!根据你登记的诉求,请到一站式调解服务中心来,进行现场调解。”每周二、周四,江苏大学“学院派”的值班学生就会拨出电话,开启线下调解流程。

宿舍矛盾、骑车碰撞、消费者侵权、兼职陷阱等等,是大学生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如何找到这些难题的最优解?对此,江苏大学创新构建“学院派”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依托学校法学学科优势,把法学知识融入大学生矛盾纠纷调解,调解满意度达到95%以上。日前,相关做法入选全国高校依法治校十大典型案例。

“推行‘学院派’,是为了让大学生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在江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景全看来,“学院派”既是一个名词,也是一个动词。“学校把维护师生权益作为法治校园建设的核心,派专业力量到基层一线,做到‘一扇门进出,全流程调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大学校园生根发芽。”

由120余名法学院学生党员和志愿者组成的“学院派”雏鹰小队,是调解矛盾的“主力军”。“我们在节假日深入学生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收集调解信息,同时也担任调解员。”法学2204班学生倪可欣说,雏鹰小队有着天然的朋辈优势,善于倾听大学生的想法和诉求,有助于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在处理一次自行车撞人纠纷时,倪可欣查找了相关法条,并对涉及的外科纱布敷料、消毒棉棒、祛疤膏、裤子清洗等费用进行了网络比价。详细的调解方案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做到了一次性调解成功。

小靳(化名)打篮球时被撞导致鼻骨骨折,共计花费了3000元手术费及医疗费。撞人者到底赔偿多少才合理?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在“学院派”学生调解员于涵和池雨欣的调解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小靳最终获得补偿700元。“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自甘风险,自己打篮球时确实自愿承受了运动可能带来的危险。”小靳上网搜索相关法律知识后,对调解结果心服口服。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融法理情于一体。”调解多次矛盾纠纷后,于涵认识到,调解的过程也是调解员、当事人成长的过程。“我们在参与校园治理中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进一步培养了责任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遇到劳务纠纷、与社会商贩调解等“疑难杂症”时,7位法学教师组成的“学院派”名师流动调解工作室就会及时伸出援手,通过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调解流程,让学生在化解矛盾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今,“学院派”已建立诉求采集、初步调解、专业指导、达成协议、回访存档的标准化流程。江苏大学学生可以通过“信、访、网、电”的快车道反映诉求。自2024年运行以来,“学院派”在校内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0余起,实现了“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