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共育需坚守尊重和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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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共育需坚守尊重和平等原则

■唐守伦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中国特色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尊重、平等相待是教师与家长交往中必须恪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家园共育过程中,教师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家长,才能建立有效的家园沟通渠道,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使其更好地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入园时,教师了解幼儿及家长的基本信息,便于提升日常教育管理的精准性,加强紧急情况下的联系,这是家园共育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有的幼儿园发放调查表,收集幼儿家庭敏感信息,而且不仅调查孩子父母,连爷爷奶奶也要调查,内容不仅包括家长工作单位,还包括家庭拥有的产业,以及家长能为幼儿园提供哪些资源等,由此引发争议。这提醒我们,推进家园共育,管理者必须坚守边界与底线,尊重家长隐私权益,切不可打“擦边球”。逾越信息收集的合理边界和底线,不仅违背法律和教育伦理,还可能动摇教育公平的根基。

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收集个人信息更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可随心所欲。早在2022年,教育部就明确要求中小学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这一要求同样应适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唯有筑牢信息边界,才能让每个孩子都在阳光下平等成长。在收集幼儿和家长信息前,幼儿园应向家长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使用方式和保护措施,并征得家长的同意。家长有权了解幼儿园如何收集、使用和保护这些信息,并有权拒绝提供某些非必要信息。家长的隐私有多种,只要不影响孩子的发展,幼儿园就不必过多触及,以免引起家长的反感。

我国著名幼儿教育家陈鹤琴曾说:“幼儿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儿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个方面共同合作才能得到充分的功效。”因此,家园共育必须建立沟通交流、支持合作、资源共享渠道,促进幼儿、家长、教师三大群体共同成长;必须同向发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有效形成家园共育合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在家园共育中,家庭与幼儿园犹如两座灯塔,照亮幼儿前行的方向。信任则是连接家庭和幼儿园的桥梁,它让双方能够携手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如果幼儿园在未与家长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发放调查表,可能导致家长产生误解和疑虑,担忧教师会依据这些信息对孩子进行区别对待。这就有可能触碰教育公平的红线,进而影响家园合作的顺畅开展,不利于幼儿成长。因此,幼儿园在家园共育中不可缺失信息传达和沟通环节,我们要深刻吸取相关教训,反思内部管理、家园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将尊重家长隐私、维护教育公平置于首位,以实际行动建立家园互信。如果家庭和幼儿园之间拥有足够的信任,就能够在教育理念和方法上达成共识,能够避免孩子在不同环境中接收到相互矛盾的信息,为幼儿创造一个充满爱与支持的良好教育氛围,助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孩子和家长的信息是依法受到保护的,幼儿园还应建立健全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到的幼儿和家长信息不被泄露、滥用或非法获取。在收集信息时,幼儿园应遵循最少够用原则,仅收集必要的信息,避免过度收集。对于非必要信息,应尊重家长的意愿,不得强制要求家长提供。幼儿园还应完善家园沟通渠道,通过家长委员会共商信息收集范围,或开发匿名问卷工具,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获取有效数据。同时注意及时更新幼儿和家长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家庭和幼儿园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主体,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直接影响着教育的质量与成效。因此,和家长紧密合作,共同营造适合幼儿成长的教育环境,是幼儿园的重要职责。幼儿园要定期对教师进行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教育培训,将法律意识与教育伦理纳入教师考核体系,提高教师的信息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教师还应坚守教育公平原则,一视同仁对待孩子,不能在掌握家长职业背景后对幼儿区别对待。

总之,合理的信息收集能为幼儿教育提供精准支持,助力因材施教、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反之,则会侵犯家长和孩子的隐私,引发误解,影响彼此间的信任。幼儿园要尊重家长隐私权益,专注于提升自身教育质量,家长也需积极主动地支持幼儿园工作。双方严守底线、回归初心,才能真正围绕儿童成长需求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作者系镇江市教育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