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协调,促进“双减”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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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协调,促进“双减”提质增效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周晓芸 张荣伟

2021年7月出台的“双减”政策,对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具有显著效果,各地教育生态得到了优化。但是,随着“双减”政策的持续推进,减负与提质、观念与行为、现实与未来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协调好这几对关系,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质量与数量的“增与减”

“双减”政策出台3年,随着“后减负时代”的来临,“减负”与“提质”的关系出现了新转向。

首先,学生与学校、教师目前处于磨合状态。学生“减负”引发了部分家长的教育焦虑,进而将学校视为让孩子在竞争中取胜的“救命稻草”,这无疑会给学校增加压力。“减负”需要对作业管理体系进行重置,减少学生作业负担的同时,无形中提升了对教师专业水准的要求。另外,“下课不下班”成为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新常态”,教师的工作时间延长,工作量增加。

其次,形式化的“减负”是“提质”路上的绊脚石。尽管“双减”对学生的作业量、作业设计等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但有些学校为完成任务,依托现成的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作业设计只完成形式上的减“量”而放弃对“质”的追求。在校外,部分培训机构转战“地下”,以“私人家教”或“非学科补习”等名义进行变相培训。

最后,警惕过度的以素质教育为名的培训。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新增的艺术类、体育类培训企业已超过3.3万家。素质教育领域的培训机构向家长输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挂钩的教育焦虑,易演变为新的学习负担。

观念与行为的“内与外”

首先,落后的教育观念是畸形培训热的内在推手。功利主义教育价值观加剧了社会对应试能力的偏爱,家长补习热情不减。诸如此类的观念犹如病毒一样无孔不入,这也是“双减”政策深入推进所面对的巨大挑战。

其次,优绩主义育人观是学校“减负提质”的阻力。“双减”政策实施后,一些学校深受优绩主义影响,为了迎合家长对“分数”“排名”的追求,课后服务仍以学科类为主,与“双减”倡导的“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学校“减负提质”首先要摒弃应试至上的错误观念,转向培养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由精神是“减负”的重要旨归。“双减”政策强调“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力求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尽管“双减”政策针对学生“减负”做出了明确指示,但如何实现“双减”精准落地,有效确立与“双减”相适应的办学理念、教育模式等仍需进一步探索,重视从儿童的内在需求出发进行“减负”,才更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逻辑,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实现由片面的“知识人”向具有自由个性、内心丰盈的“自由人”转变。

现实与未来的“近与远”

“双减”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减负”仍任重道远。我们还需立足当下,为打好“减负提质”这场持久战做好准备。

首先,营造家校社合作共育的新生态。“减负”不能依靠学校“孤军奋战”,而应鼓励党委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共青团、妇联等协同推进,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参与,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新生态。

其次,“减负”亟须更新教育评价理念。因为优绩主义的渗透影响,学校迫于各种压力,很可能对“减负”进行“选择性执行”,出现“明减暗增”“名减实不减”的尴尬局面。未来的“减负”之路应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正向作用,将学业发展水平、学业负担状况等纳入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最后,“双减”仍需优化相关落地措施,增加“减负”政策供给。学校作为“双减”的主力军,一方面应加强课程教学的管理和研究,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提高课后延时服务成效。同时,还应对学生父母、社区及培训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共同为学生“减负”贡献力量。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培训机构运作的规范化引导和管理力度,使培训机构真正成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助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