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项目创建要“创”更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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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项目创建要“创”更要“建”

■郁建菊 崔志钰

当下,职业教育的各类项目创建较为密集,如各省的现代化专业群创建、实训基地创建、产业学院创建,全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优秀学校创建、优质专业创建,等等。职业院校正是通过一轮又一轮、一个又一个的项目创建,推动办学水平、内涵建设等不断跃上新的台阶,项目创建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

项目创建自然是有“创”有“建”,一般逻辑是先“创”后“建”,根本目的是以“创”促“建”。“创”不是目的,只是“建”的基础,通过“创”定下“建”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形成“建”的方案,并将建设方案提交项目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意味着专家已经认可了项目建设方案,可以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如果项目未能立项,一是说明项目未达到建设的基本要求,二是说明建设方案未能得到评审专家的认可。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不“创”就不要建设,不“创”成功就不能建设,职业院校也可以边建边创,只不过项目“创建”成功也即通过了项目建设的初步审核和可行性论证,为更高品质的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不少职业院校存在重“创”轻“建”现象,把项目立项作为主要目标,投入大量资源、许下“重磅”承诺、描绘“灿烂”美景,有的资源投入是超负载的,有的建设承诺是超能力的,可以说为了能立项,使出浑身招数,倾尽全部力量。这些学校一旦有项目立项则大力宣传,以此作为办学的重要成果和管理者的重要政绩,但对于立项后的建设则相对“低调”,或对建设承诺大幅“缩水”,或虚化弱化建设过程,或采取各种变通的手段,或只是简单布置下建设任务,让相关部门按时提交一些材料了事,等等。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执行,没有完全兑现建设承诺,导致结果与预期存在较大落差。

应该说,“创”是必要的。我们要通过项目创建使学校办学与国家和省的职业教育改革建设重点任务相衔接。如果有项目而不争“创”,说明学校对国家和省的重大改革和建设项目缺乏敏感度,没能跟上国家和省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通过“创”,我们就会对建设项目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对建设目标有一个清晰的愿景,对建设内容有一个系统的思考,对建设举措有一个较为完整的方案。如果不“创”,学校当然也可以自行开展项目建设,但可以肯定的是,项目建设质效难以得到保证。因为项目建设方案没有经过专家的评估与论证,不能保证项目建设方案是可行的、科学的。

需要指出的是,“建”是关键,创建成功只是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创”不能代替“建”。“建”是将项目申报时的建设方案付诸实施的过程,也是兑现申报承诺的过程。“建”当然可以对项目建设方案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这种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而不是弱化项目建设,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而不是降低建设标准。我们要通过项目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切实提升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如果“建”的成效不符合预期,不但会影响项目本身的建设质量,影响项目的评估验收,也会影响学校今后的项目创建;同样的,如果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效果,不仅会提升学校的育人和办学品质,也会对今后的项目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只创不建、重创轻建,不仅会极大影响项目建设的质量,进而损害学校的办学声誉,也会阻碍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只有以创促建、“创”“建”结合才能推动项目建设和各项改革取得良好的效果,才会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郁建菊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海门分院社会服务处主任,高级讲师;崔志钰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海门分院科研处主任,正高级讲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