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72所省属高校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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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72所省属高校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

2019年12月19日,全省2019年度年终综合考核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首次将72所省属高校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在2018年实施市县和省级机关综合考核基础上,此举进一步扩大考核实施范围,以科学完善的综合考核体系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这项开创性的重大省级制度性安排,既是对高校全年工作成效的集中检阅,也是对高校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和学校发展方向的鲜明导向。

省属高校年度综合考核的特点体现为“三个性”。一是坚持系统设计,在“怎么考”上体现统一性。围绕高质量发展成效、加强党的建设高质量成效、办学治校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一把尺子评价衡量高校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直接抓取数据进行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二是突出分层分类,在“考什么”上体现差异性。结合72所省属高校实际情况,既考虑共性要求,又兼顾不同类型、层次高校个性发展,对不同类别高校区别设置指标、权重分值、分类排序等。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用得准”上体现导向性,形成以考核压责任、用考核增动力、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在综合考核“指挥棒”引导下,江苏“双一流”建设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位居全国前列,职业教育发展高地更加凸显。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校在考核中主动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加强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形成江苏高校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百花齐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