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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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2018年6月28日,我省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江苏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教育供给的单一粗放、教育运行的内向与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社会参与教育不充分之间的矛盾逐步化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

这份《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在全国教育改革一盘棋下,我省通过政策层面的规定性构建新时代江苏教育发展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分为8个部分、26条,包括总体要求、深化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教育支撑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实施等。

《实施意见》不仅对各级各类教育作出系统部署,而且充分关注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热点、重点问题以及如何托底助力新一轮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一方面,《实施意见》是对党和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比如,指出要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另一方面,《实施意见》是对当前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全面回应,明确指出“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改革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眼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加注重丰富办学资源、建设发展性政策体系、提供贴心的教育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比如,在立德树人方面,《实施意见》在“育什么样的人”“怎样育人”这个教育的根本问题上基本形成一套完整的实施机制,对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