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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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名片

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2008年,江苏全省72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课本,此举标志着我省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从小学到初中阶段的免费义务教育。

1996年,江苏夺得以省为单位的“普九全国冠军”。此后,江苏人一直没有放松“普九”的巩固提高工作,并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5年,我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对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当年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56万套课本。

2006年秋季,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了半年。享受这一政策的学生共计806万名,约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97%,免费提供课本增加到80万套。200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惠及全省8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

进入2008年,江苏包括公办校、民办校学生及民工子弟在内的700多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领取到免费课本,并由财政免费提供与教科书配套的“补充习题”和英语、汉语拼音磁带。所有免费教科书都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全年安排资金约12亿元。至此,江苏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在全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的基础上,我省还对寄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学生总额为寄宿学生的10%,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750元,补助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省财政按省定基准定额和资助比例对部分地区给予补助,最高补助比例达90%。

为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经费,我省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要求各地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通过省级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县级财政依法统筹安排,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办理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