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号文”率先提出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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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号文”率先提出实施素质教育

如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已被写入《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成为我国提高国民素质,培养人才的战略举措之一。

追根溯源,素质教育的最初发源地在江苏。早在20世纪80年代,江苏基础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省教委在调查中发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在基础教育领域日趋严重,以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呼吁“救救孩子”。为了寻求解决途径,1990年春天,省教委邀请一批专家和中小学校长进行座谈,3天的会议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基础教育应该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我们时代的主旋律。

如何让素质教育这一理念成为江苏几十万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动?省教委决定拟定一个“红头文件”,让素质教育的理念落到实处,让全省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能遵循素质教育的规律来办学校、教学生。为了起草这个文件,他们请来专家学者作指导,请来经验丰富的校长、教师、教研工作者出点子,经过一次次调查、一次次论证,十易其稿,终于在1990年11月底完成《关于当前小学教育改革的意见》初稿,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第二年年初,该文件下发,实施素质教育在江苏正式提出。

文件的核心就是要把小学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明确小学教育是为学生夯实基础的教育,对小学阶段提出“起点要低,面要宽,训练要实,要求要严,方法要科学”的要求。这是一个为实施素质教育定方向、明职责的纲领性文件。1990年12月25日,省教委讨论通过后,以“90-45”文号发到全省各市、县教育局,后来大家习惯称之为“45号文”。

在“45号文”的引领下,江苏的课程改革、教材改革、考试改革相继展开,涌现出一批批特色学校,编写出多种内容新颖、切合学生实际的教材,一些地区和学校的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将学生和老师从沉重的应试压力下解放出来。实施素质教育改变了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生存状态、生存方式,使江苏的基础教育重新焕发出勃勃生机,实施素质教育逐步成为我省人才培养的重要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