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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江苏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大事记(1)
1986年,启动师范院校标准化建设。我省制定《江苏省师范专科学校规范化建设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师范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教育事业人、财、物的分配要突出师范教育,每年教育事业费的增长部分和教育基建投资要优先满足师范院校的需要。
1987年,中小学全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国家教委召开全国中小学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工作会议,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据此,我省对中小学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推动以全员聘用合同制度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对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0年,成立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业务指导,1990年1月,省教委批准成立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江苏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1992年2月,成立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1992年,启动师范专科学校标准化建设。我省根据国家教委印发的师范专科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实际,对师专办学资源进行适当整合。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师范专科学校的各项指标均有较大提升。1993年,国家教委在江苏召开师范专科学校建设现场会。
1996年,实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1996年11月,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师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九五”期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后,省教委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九五”计划》《江苏省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当年开始,我省组织实施中师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到1999年,全省36所中师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002年,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02年,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等文件,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2003年,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步入正常轨道。2003年,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特级教师评选和管理步入正常轨道。
2005年,增设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档次。省教育厅拟定《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印发。从2006年开始,全省普通中学开展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聘试点工作,首批145名教师获得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007年,探索师范生免费培养和定向培养。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方案》和《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方案》,鼓励和支持有关市县探索师范生免费教育、定向培养的试点工作。年内,全省实施万名大学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实施学费返还等优惠政策,选派师范院校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
2009年,启动“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共选拔200名特级教师进行培养,其中教师120名、校长80名。这是我省基础教育领域最高规格的人才工程,培养周期为5年。
2010年,开展“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为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江苏特聘教授计划聘期3年,选聘人数根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动态调整。
2010年,实施教职工岗位聘任制。从当年起,我省统一部署开展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全面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建立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改革学校用人制度,对教师实行分类聘任、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科学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校长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级制度。
2012年,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普通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