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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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 本报评论员

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细内容见6月14日《江苏教育报》1版)。近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与全体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服务,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基础性、发展性等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202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各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近年来,江苏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面开启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要看到,各区域、城乡、群体、校际间仍然存在差异。《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江苏的具体落实,也是进一步提升我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举措。

具体说来,《实施方案》共提出了1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涉及学校布局与建设、教师配置与发展、学生关爱与服务等3个方面。在学校布局与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修编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在教师配置与发展方面,要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进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在学生关爱与服务方面,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加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和关爱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强化学段衔接整体提质。

《实施方案》中不乏创新之举。一是合理确定江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0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省需要,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分别比全国提前两年、五年实现目标。二是聚焦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关键领域,以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突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题主线。三是明确江苏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的15项任务举措,既与中办、国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11项重点任务基本对应,又充分体现了江苏特色。

展望未来,面对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新需求,我们亟待进一步落实落细《实施方案》,努力缩小区域、城乡之间的服务供给差距,努力让全体人民享有更加公平、更为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