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部署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上一期 下一期

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省教育厅部署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本报讯(记者 许妍)当前,天气逐渐炎热,汛期即将来临,中小学生涉水和游泳行为增多,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为全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课堂内外、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把防溺水作为落实“1530”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危险。在此基础上,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说明防溺水形势的严峻性,介绍防溺水安全知识,讲清学生监护人的法定责任,增强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通知》明确,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会同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水域管理责任,对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健全“人防+技防+物防”防溺水工作体系。各校要深入排查校园内水域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水域安全,严防发生校园内溺水事故。

针对防溺水责任落实,《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全面加强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防溺水工作制度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查。提前向家长发出防溺水一封信并要求签字确认,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防溺水警示提醒,《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暑期结束,各校要把防溺水警示提醒纳入常规工作,每周至少一次,通过微信、短信、家校通等方式,向每位学生和家长发送防溺水警示提醒信息。通过溺水事故案例,警示学生认识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主动远离危险水域。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四时段”(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务必做到孩子外出“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

为加强防溺水督查检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将防溺水工作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和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要定期开展防溺水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校抓实抓细防溺水工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