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修订教育督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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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修订教育督导条例

本报讯(记者 陈思洋)近日,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文公布了新修订的《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该《条例》施行19年后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坚持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导向,聚焦无锡教育督导工作实际,从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实施规范要求、落实督导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教育督导进行了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后的《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条例》将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作为重点目标和要求。《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设计,明确建立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对确定教育督导事项、规范教育督导程序、加大督导问责力度等作出相关规定,努力破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

《条例》还注重彰显无锡特色,如明确“教育督导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特约教育督导员制度”,规定“教育督导的基本形式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和随访督导”,对经常性督导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予以明确,提出“教育督导主管部门应当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执法、处罚的联动机制”等,对有效推进教育督导规范实施,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保障,提升教育督导治理能力,助推现代化教育强市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