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做好二〇二四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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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做好二〇二四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 杨潇)2024年7月是“双减”工作三年目标任务交账期,今年寒假是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巩固我省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1月8日,“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部署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认真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锚定“双减”三年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寒假关键期,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双减”工作形势,从违法违规培训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培训收费监管、全国平台使用、培训材料审核、从业人员管理、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认真查找本地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加强统筹部署,制订寒假期间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各方力量,做到治理工作全覆盖。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强行政处罚,严罚重处违法违规培训。健全违法违规培训预防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机构离职教师、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咨询机构等重点人员和机构的管理。全面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寒假期间,协调政法、网信、教育、公安、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综合运用网格化排查、“四不两直”巡查、“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对本地保留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影响力较大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周边的托管机构,以及违规培训问题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区等重点机构和场所进行排查,严查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变相违规培训。部署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和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聚焦重点,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加快推进准入审批工作,各地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组织排查摸底,动态建立本地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单,制定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准入审批和管理办法,加快推动机构资质审批和整改工作。对符合标准、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发放审核意见书,确保证照齐全;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引导消课、退费、转型等工作。加强培训收费管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遵守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的规定要求,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全面落实“两个全面纳入”的监管要求,责成校外培训机构将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2024年3月底前,推动本地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平台,并在平台上架售课,实施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

通知明确,各地要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假期氛围,定期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积极发挥中小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引导家长通过全国平台选择合规机构报名、缴费、培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探索开展寒假学生托管服务,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