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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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精细化管理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唐守伦)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近日,《镇江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细则》要求,要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平均完成时间每天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双休日、寒暑假、法定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并指导学生有计划性完成。特别要严控期中、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总量。

《细则》指出,要严格按照“内容科学、目的明确,难易有序、梯度适中,形式多样、题型多变,控制总量、确保质量”的标准加强作业审核,不得简单依靠教辅资料随意布置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各项作业须经学科(备课)组长和年级组长审核批准方可实施。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作业,主动接受监督。在校园网开辟“作业公示”专栏,按年级按学科汇总上传每日作业,以便定期诊断分析。积极探索以周为单位的作业预告制度。

《细则》明确,作业研究与设计要遵循系统思维。一是将作业与教学进行一体化设计,紧紧围绕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让作业内容与教学内容相吻合,杜绝超出教学目标的作业。二是作业与学生现实基础相适应,针对学生作业完成状况做好成长性记录,以便评估学生学习情况和知识能力水平的全时段发展情况。三是把握好作业与课前、课中、课后的学习相关性以及学习任务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四是作业与考试挂钩,学什么、练什么就考什么,保持考试命题方向与作业改革方向的一致性。五是每天的作业要与单元作业、周末作业、假期作业融为一体,精心设计作业内容,注重从知识本位向素养立意转变。

《细则》强调,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作业管理检查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学生作业负担状况的监测与调控,将作业管理纳入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