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孩子们尽情享受课间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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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孩子们尽情享受课间的阳光

■朱红伟

前几天,一位以前的同事到我们单位办事,顺便来我办公室坐了会儿。她和我聊起现在部分学校里出现的一些情况,说不少孩子都被“圈养”在教室里。上一节课的教师拖了两分钟课,下一节课的教师又提前进班了。在这样的前后夹攻下,孩子们原本10分钟的小课间被压缩得只剩短短的三五分钟。这短暂的时间里学生还得匆匆做好下节课的课前准备,只能在夹缝中匆忙处理喝水和上洗手间等生理需求。她的话好像有点夸张,但如果我们到学校走走,就会发现这种现象真的并不鲜见。

今天,我又在微信上看到一篇推文,题目是《7成学生课间不出教室》。文中写道:“此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08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2%的受访家长称身边中小学‘安静的课间10分钟’现象普遍,且在小学中最为突出。”这些学校在课间不允许孩子到户外活动,甚至除了去洗手间外不能走出教室,结果下课铃响了,本该热闹的校园却静悄悄的。

每个孩子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课间,有一个洒满阳光的七彩童年。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孩子却不能在课间尽情享受生活中的阳光。一些学校甚至详细规定孩子们课间10分钟的活动范围、活动种类、声音大小,同时还要求班主任进行监督,并与班级评分挂钩。学校这样做当然也有自己的苦衷,其中一大理由是担心学生在课间打闹会出安全事故,而安静有序的课间会让校园显得更加文明。另一大理由是,希望充分利用课间时间让学生多学一点文化知识。

笔者以为,学校不能因为怕学生在课间活动发生安全问题,尤其是怕发生问题后被追责,就采取限制学生课间外出活动的消极做法。这种做法看似“省事又保险”,实则是一种懒政行为。笔者相信,只要采取了全面而扎实的安全防护措施,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是可以得到充分保证的,不能以安全为借口,剥夺学生的课间活动权利。至于想利用课间时间来给学生“开小灶”,则是一种揠苗助长、得不偿失的做法。

“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就“双减”政策答记者问时说:党中央是“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做出了重要决策部署”。可以说,“双减”政策是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国之大计。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课间休息,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孩子们理应拥有在课间去操场上奔跑跳跃、嬉戏玩闹的权利。

国之大计就必须举全国之力来落实。我认同“减负”不等于“减质”,我也认可“减负”还要“增效”,但这个“效”肯定不能靠占用学生课间时间来增加。首先,我们要思考什么才是“效”。在当下倡导素质教育的环境里,单纯以分数论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发展核心素养才是教育瞄准的目标,立德树人才是教育的价值追求,这才是真正需要增的“效”。其次,我们该怎么增“效”?童年的生活不仅仅有课堂,更有阳光下的天地,素养也不仅仅在课堂上生成,更在活动中孕育。学校在做好安全措施、培养学生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应让孩子们在明媚的阳光下嬉戏,在广阔天地里奔跑,在课外实践中学习,在缤纷活动中成长……大自然和社会才是孩子们学知识、增智慧、强体魄、润心灵、提品味的重要场所,有追求、懂感恩、勤探索、善合作、能作为是在户外阳光下才能练就的素养。

自由的课间是童年的“标配”,欢乐的成长是童年应有的模样。不遮挡课间的阳光,不限制成长的天地,这是“减负增效”的应有之义,也是对学生生命成长的负责,更是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的强有力保障。让孩子们尽情享受课间的阳光吧,让阳光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让灿烂的阳光照进孩子们的心田,让孩子们的成长一路向阳。

(作者系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江苏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