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五部门携手推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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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五部门携手推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本报讯(记者 董康)近日,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任务清单,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行动方案》明确,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在德育工作中更加突出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鼓励引导德育工作者全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现美育、心育深度融合。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磨练意志品质,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和幸福生活。

《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开齐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确保所有班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并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表。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或限定选修课。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2个学分(32—36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到2025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

《行动方案》指出,要规范心理健康监测预警。省级层面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制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具,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省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结合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各设区市、县(市、区)要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高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等阵地,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定期面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转介、追踪和反馈等制度,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推动大中小学根据心理测评、日常观察、信息汇集等情况,为每个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分类管理、分级干预工作机制。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做到“一人一案”提供个性化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并根据干预效果,动态更新重点关爱人员清单。各设区市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到医教协同“四个有”,即有学生心理健康医教协同工作委员会、有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有专家队伍、有督导机制和培训体系。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至少确定1所学生精神(心理)健康定点医院。

《行动方案》要求,探索推进“成长导师制”。持续推动各地遴选一批中小学校开展“成长导师制”试点并积极推开,逐步做到“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要重点为单亲、离异、留守、随迁家庭学生,有先天性疾病、体质异常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压力大的学生,每人选配1名有爱心有经验、掌握一定心理学知识的教师作为成长导师。要配齐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在2025年前将配备比例提高到1∶3000。各地在2025年前为所有城区中小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1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按照师生比1∶500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他办学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校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证,或由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其他教师转任。组织研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称制度相互衔接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各设区市逐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单独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