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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发布全省首个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琼)日前,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常州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与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布了《常州市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试行)》《常州市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点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试行)》,详细制定了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建设标准、达标要求及评级规则,为老年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评估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该《意见》成为全省首个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市级地方标准。
《意见》明确建设评估的相关要求,就各级老年教育机构适用的评估细则、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和实施路径作了说明,并明确了集中建设、先期评估、整体评估三个工作阶段的推进时间、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在建设标准上,老年大学(学校)建设及评估包括学校概况、师资队伍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设施条件、学校管理和社会服务等6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点建设及评估内容涵盖“有设置、有班子、有场所、有经费、有网络、有计划、有教学、有效果”等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到2025年,常州老年教育机构(含教学点)100%达到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级评估标准要求,优秀级老年大学(学校)达50%以上,示范级老年大学(学校)达20%以上。
据了解,常州将把推进老年教育建设与发展作为对本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