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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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随着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财经行业中低端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将在专业智慧化进程中被逐步替代,人力资源供需层次也将不断走高,所以,高校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顺时应势,积极变革。但目前高职院校在多学科交叉发展、财经类新课程开发、复合型专业方向规划等方面推进教学改革中还面临许多实际困难,亟须借势赋能,协同发展。而我省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在推动传统财经类专业向交叉复合专业改造升级方面经过10多年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其积累的有效经验和教学资源,值得高职院校借鉴承接。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理应加强合作、协同创新,共同推进财经类专业高质量发展。

聚合既有专业资源

着力创新复合专业

以南京审计大学为例,早在2008年,该校会计、审计、金融、法学等专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课程特色不突出、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变化跟进不紧密、专业交叉融合创新不足、毕业生就业层次有待提高、课程品牌建设有待强化等问题。为有效克服发展障碍,南京审计大学坚持走“有特色、高质量、国际化”的创新之路,立足传统财经类专业基础,打破学科界限,消除专业壁垒,构建师资校域共享、课程跨专业选修、学研活动多学科协同等机制,创设了法务会计、法务金融等跨学科专业方向, 招生规模、就业升学率、毕业生社会评价度一直在全国同类高校中领先。但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专业创新建设经验和教学资源还局限在本校内或同等层次的高校之间有限使用,并未向省内高职院校系统输出。江苏省90所高职院校中,有9所财经类院校和31所综合类院校,这些学校已经初步具备财经类专业改造升级和跨专业发展的基础,应尽快建立与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校际协作,率先探索,试点布局。

推动省域多校协同

联合开发创新课程

省教育主管部门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对应用型本科高校基于专业交叉复合而开发出来的新课程,待试教成熟后,应陆续向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的师生开放;而高职院校在承接这些新课程资源时,应结合自身教学特点等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借鉴吸收,渐进式改造现行课程,不宜全盘照搬。此外,校际合作不应只是停留在签订一份战略合作协议上而没有具体措施,也不应只是点对点地单向输出和被动接纳,而应充分发掘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各自财经类专业的集合优势,联合创新,协同发展。我们要立足省域层面,系统构建多校大合作机制,组建多学科联合教研室,持续开发跨专业新课程,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新课程资源的互融互通、共建共享。

促进师资双向流动

培育教师一专多能

法务会计、法务金融等财经类专业创新课程在课程规划中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对实践教学的质量、效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无论是应用型本科高校还是高职院校,都缺乏跨专业背景的教师。师资结构单一等固有缺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新目标的实现。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财经类专业教师多偏重于理论研究而疏于实践,很多教师虽然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甚至同时具有多个专业资格证书,但并无实际执业经验,无法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师多偏重于实践而疏于理论研究,所以两类院校师资互补性非常强,应建立校际师资长效交流机制,以课题合作、联合带教实训、挂职访学、共同授课等多种形式扬长避短,互补提升,打造一专多能、理实融通的优秀师资力量。

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共建共管实训基地

法务会计、法务金融等复合专业人才的培养定位在中高层次,其人才培养模式呈现阶梯式递进的特点。所以,我们应根据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点,贯通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培养通道,平衡好专才教育和通才教育的规划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财经类专业实验室设施先进,法务会计等实践课程教学,多通过实验室模拟训练完成,但课程元素中的虚拟成分较多,实训效果不佳。高职院校建设管理实训基地的经验较为丰富,实践教学活动多在生产经营一线完成,所以在开展实践教学方面,两类院校具有互补性和合作基础,应有效整合各自实践教学资源,共建共管一批财经类创新专业的示范实训基地,让学生能够参加真实践、解决真问题、学得真本领。

加强法规政策引导

支持课程互选互认

应用型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在财经类专业创新课程上互选互认,是两类院校在学科建设、专业创新、教研合作等方面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目前在实施中面临较大障碍,这方面的实践操作很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高职院校虽需求强烈,但应用型本科高校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不高。两类院校在财经类专业创新课程上的互选互认,如果长期处于零散操作状态,必然会导致课程资源的浪费。为避免出现这种现象,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制定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整体促进财经等各类专业优质创新课程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

(作者系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