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书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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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书之趣

■程应来

我很喜欢抄书,有时是抄写整本书,有时是一章一段、一句一词。抄书看似乏味,其实充满无穷乐趣。

上学的时候,我就开始抄书。原因很简单:书是借来的,要及时送还,无法多次阅读,所以我总是起早贪黑抄写。薄一点的书,我是整本抄写的,例如席慕容的一些书,《无怨的青春》《七里香》《一棵开花的树》等,不但诗歌精美,印刷也精致。我在抄写的时候,也总是认真排版,或者在标题处添加好看的小图案,或者在字里行间穿插几个特殊符号,以便日后再次阅读的时候,能有些“书”一般的感觉。抄写到我特别喜爱的句式时,我甚至会把这一整页都用蜡笔涂抹一遍,便于阅读查找。

而厚一些的书就不便于整本抄写了,第一纸张缺乏,第二时间紧张,所以只能抄写自己喜欢的段落。当时抄写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野草》《华盖集》《呐喊》,每每抄写到重要段落,竟会愤然起身,仿若身临其境一般。尤其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本书我是抄写了接近2/3,有时候抄写到后半夜,仿佛自己也是一名大作家一般。那股认真劲儿,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趣。

抄书看起来虽然是一件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的事,但也为我日后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至于后来,我不仅仅局限于抄书,报纸也抄,只要看见好的章段、字词,都会抄写下来。我经常把那些“手抄本”借给同学或者朋友看,当他们看完,并在里面插几枚树叶或者剪纸作为书签送还给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感动又欣喜的。抄书的乐趣,不仅丰富了自己,也丰富了他人。

实际上,古代在印刷术发明到普及使用之前,书籍的成册与流传全靠人力手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书籍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通的事。但这并没有改变我抄书的习惯,我抄书的本子也变得越来越精美,自带彩页或插图。一本本好看的小本子装在抽屉里,或摆放在书橱里,和书籍一样有着珍贵的价值。进入到互联网时代,我也开始用电脑进行“抄书”,再利用电子软件按照类别编制成一本本电子书,既快捷,又方便查阅。

抄书有着无穷尽的意义和乐趣,虽然要比读书慢很多,但是有充分的时间反复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