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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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

本报讯(记者 王艳芳)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工作,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持续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立足科技进步、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改善学生全面发展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教育的支撑、服务和引领能力。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成人成才打好基础,增强学生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责任感和能力。要构建协同育人体系,建立健全新时代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融合育人的教育体系,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建设促进学生多向度发展和多通道成才的“立交桥”。

《决定》要求,要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是坚持德育为先,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二是坚持知行合一,提升学生学业发展水平,坚持知识学习与生活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在实践中加强自我认知;三是坚持健康为基,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重视学生心理问题,开展生命教育;四是坚持以美育人,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科美育渗透;五是坚持劳动育人,提升学生劳动品质和劳动技能,积极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六是推进五育深度融合,切实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加快推进“五育”融合课程、融合课堂和融合评价等系统性建设,拓展素质教育实施途径,深化育人模式改革。

《决定》明确,要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机制,努力形成协同育人合力。推进政府依法科学履行教育职责,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坚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努力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导向;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落实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融合,构建学校、教师与家长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健全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的育人功能,支持和引导各类校外机构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科学合理的全面育人评价制度,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完善多元评价机制,科学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