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职业教育发展“新”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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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职业教育发展“新”春天

■本报见习记者 汤文清

图为江苏理工学院学生进行焊接工艺实验 李申奥 摄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新职教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大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如何认识新职教法?修订后的职教法又将为职业教育和职校学子带来哪些新变化?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明确职业教育定位,

推进普职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因历史的惯性、观念的滞后以及定位模糊等原因,在过去不少公众心中,职业教育一直不被看好。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党总支书记滕道明认为,新职教法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不仅塑造了社会共识,也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锚定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和发展特色。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书记吴学敏注意到,新修订的职教法的第二条的表述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从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一概念的突破使得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育人方向愈发清晰。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和供给呈倒挂的尴尬现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难题。”在江苏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长薛茂云看来,新修订的职教法更贴近职业教育的实际,可操作性更强。“在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职校学子可以接受更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从而‘进阶’为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薛茂云说。

新职教法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那就是将“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现在,学生初中毕业后可以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这一弹性选择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不少家长和学生的升学焦虑。”滕道明介绍,中职不再是孩子成长中被动的“分水岭”,而变成一个主动的“选择点”。“由于每个孩子禀赋不同,选择职业教育还是普通教育,如同在山脚选择不同的登山地点和路线,他们沿着不同的路径,领略不同的风景,最终会殊途同归达到各自理想的高度。”

江苏理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模具专业2018级学生李阳就通过职业教育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中考后李阳选择进入职业中专,他坚定认为学好一门技术照样可以成功。进校后李阳加入学校现代制造团队焊工项目组,在几百个日夜中超负荷训练,荣获全国焊接状元(2016年)、国际焊接大赛金牌(2018年),并取得国际焊工证资质证书,并被团中央授予全国“最美中职生”标兵和江苏省技能标兵等荣誉称号。毕业后李阳被江苏理工学院破格录取,正式成为一名本科生。

对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李阳深感激动:“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对我们广大职业教育类学生来说意义非凡、振奋人心!这将极大地提升职校学生的信心和底气,为职校学生的未来插上梦想的翅膀。”

畅通职教升学渠道,

深化产业教学融合

新职教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将由专科、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这意味着中职学生能够通过“职教高考”接受高等教育。

张集中专农业养殖专业的高三学生陈冠宇今年5月参加了江苏职教高考,他说,“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学们,想要通过职教高考上大学,进一步提升能力,不然很难在未来的就业市场有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我省于2019年出台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探索,为像陈冠宇这样的中职学生及时提供了升学机会。此外,江苏还有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等途径,满足各类型职校学生的升学需求。

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属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

王雪莹是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年产业管理学院的大二学生,于2020年通过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的3+3对口单招升入大学。“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在王雪莹看来,职业教育优势显著,能够与产业和市场“同频共振”。不久前,王雪莹获得了2022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养老服务赛项的省级一等奖,这让她对未来的就业和发展更加信心十足。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沈士德注意到,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其中,“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原来的“产教结合”。

作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多年来,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探索和完善“双主体培养、双基地轮训”的现代学徒制度,分别与徐工集团、龙信集团和江苏东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27家优势骨干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以该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目前校企双方已完成该专业6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并分步推进核心课程的内容重构及资源库建设,校企双方共同投入,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编制教材,实现共建双赢。

契合办学层次要求,

汇聚社会发展合力

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将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本科职业教育不仅要与产业紧密对接,更要契合办学层次的提升要求,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推动职教高质量发展。”吴学敏介绍,作为全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近年来着力提升办学层次,向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为代表的高端产业转移。目前,学校所有专业均对接江苏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超过60%的专业对接江苏“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职业教育还需全社会汇聚合力。对此,新职教法规定国家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如建立国家资历框架,打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制度壁垒,打通职业教育制度与劳动用工制度之间的屏障,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各种限制。”薛茂云说。

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孙兵认为,在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方面,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增加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这将有力提升职业教育发展的保障水平,凝聚社会合力,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