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五名初中生上演“教科书式”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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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五名初中生上演“教科书式”救火

■通讯员 刘冠霖 见习记者 王小亮

“孩子们,非常感谢你们见义勇为!你们所展现出的勇敢品质,值得所有人点赞。”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树人苑社区党委书记马莹来到扬州树人学校南门街校区,对该校的5名初中生表示感谢。

事情要从4月21日说起。当天下午4点22分,树人苑社区一老小区进行电梯加装,工人在电焊施工时,火花不慎溅到隔热板上,引起明火,一时间浓烟滚滚。“小区共有200多户居民,老年居民的比例达40%以上,大家见状都慌了神。”树人苑社区宣传干事王丹说。

当时,树人学校期中考试刚刚结束,该校初一学生卞晟哲、管浩阳、龚田旭、赵炳杰、刘洲正在小区篮球场打篮球。听到居民呼喊,卞晟哲立刻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小区南门附近有一个微型消防站,我们去拿灭火器!”住在该小区的管浩阳提议道。在他的提醒下,其他同学也跟着一起跑到了微型消防站。没有钥匙,卞晟哲用脚踹破了消防站的玻璃门,大家迅速取出灭火器,赶到起火点。此刻,正在救火的3名物业人员正因不会熟练使用灭火器而焦急万分,5个小伙子立即教他们如何使用。

火场浓烟滚滚,卞晟哲、管浩阳、赵炳杰3人再次跑回消防站,将剩余的灭火器全部取来,送给物业人员。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大火终于扑灭,没有酿成重大火灾。其间,卞晟哲右脚大拇指被玻璃划破。

“同学们及时发现、扑救得当,有效阻止了火势蔓延,最大程度保障了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马莹告诉记者,小区居民非常感激孩子们,多方寻找,才找到了他们的学校。

5位学生的救火事迹在校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5月4日,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扬州市广陵公安分局确认了卞晟哲等5名同学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对他们进行了表彰。

“我们为有这样的好孩子而自豪。”树人学校校长唐炜表示,近年来,该校高度重视生命安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学校与家庭、社会等多方联手,积极引导学生乐观面对学习和生活,努力营造安全平稳的校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