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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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董康)记者近日获悉,从本月起至7月,省教育厅将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校园欺凌隐患苗头,有效整治各类校园欺凌问题,严防情节恶劣、影响巨大的欺凌事件发生,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等,全面排查防治工作薄弱环节。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谈心谈话等,与学生、老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细化工作举措,落实防范要求,确保对校园欺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省教育厅要求,各校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要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调查处置。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按相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