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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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举措提质量 十项标准促发展

我省探索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新路径

本报讯(记者 任素梅)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今年高等教育一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及附件《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就着力破解我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体系和教学能力提升难题,提出高校促进教学能力提升“十大举措”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十项标准”。

“十大举措”包含建立教书育人长效机制、构建教学能力建设新体系、建设开放多元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提升教材建设水平、打造教学相长的师生学习共同体、建立教学能力全周期培养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学能力提升支持条件建设、加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十项标准”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针政策;推动广大教师践行职业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与教学规范。依托课程(群)、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团队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基层教学组织应覆盖全体教师和全部教学环节,实行负责人制,且根据其性质和覆盖范围,合理确定规模。推动实施传帮带,制定教学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常态化的教师教学研修与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制度;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依托课程(群)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课程建设、教学档案和考核评价;依托专业建设层面的基层教学组织侧重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和合作育人。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积极开发新课程,新教材、新教案,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试题库等,注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严把教学能力关和质量关,建立新教师首开课试讲制度和新课程试讲制度,实施多元化教学评价。制定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明确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权利与待遇;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以及活动场所、教学设施、信息化条件等。建立完整的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将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量、教师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教学研修考核。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打造品牌活动项目,形成特色;培育国家级、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以“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分类发展、坚持协同育人”为基本原则,探索江苏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新路径和新机制,将推动教师教学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