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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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校园防控提前研制开学预案

我省部署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讯(记者 王玭)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散发,防控形势十分严峻。7月30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连续发出通知,就做好全省高校2021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针对全省高校,防控组要求,要加强校园防控。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要坚决做到“人物同防”,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消杀。要加大暑期校内基建项目管理力度,小型项目原则上暂停施工,大型项目施工现场应与学校实现物理隔离,施工人员单独通道进出校园,餐食单独配送。

要严格校门管控,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规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驻宁高校大学生离开校园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要细化人员管理,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苏高校系统所有人员不得擅自外出,离开所在设区市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倡导在宁师生非必要不离宁。要重点加强后勤人员管理,尤其是食堂、保洁、宿舍和安保等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有条件的要集中居住。

要指导师生防护,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培训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做好暑期留校师生后勤服务,指导暑期离校返家学生及校外租住的学生做好个人防护。要谋划开学工作,提前研究制定开学预案,加强重点场所防疫保障设施建设、隔离点设置和物资储备,确保满足新学期开学需要。

针对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防控组要求,要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学生没有经过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已作为核酸检测点的学校,开学前15天不得再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一律封闭校园,对校园开展全面消杀。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履行报批手续。对于留校的新疆班等学生,要实行封闭管理,学校要做好防疫和生活物质保障。

暑期有住校学生的学校,要严格实行校领导24小时值班制。在开学前一周,要对饭堂、宿舍、教室、医务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同时加强全面检查,确保洗手、通风、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托管服务和在校集体活动。各地各校在校组织集中补课等教学活动的要立即停止。有确诊病例的或高、中风险县(市、区)一律停止暑期托管服务,其他地区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原则上要停办,对确需举办的,经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同意,并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规范安全开展。各地应对师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教育、心理健康辅导,鼓励学生利用省“名师空中课堂”等网络平台居家自主学习,居家进行体育运动。

要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各地各校要对师生7月10日后的假期行程开展摸底,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要居家隔离观察。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及其家人健康状态,对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纳入重点人群管理范围,落实相应的隔离措施。对于被隔离的师生要尽快安排专人沟通联系,开展必要的心理健康辅导。对于在校服务的宿管、保洁、门卫、食堂、绿化、基建等人员,要追溯分析判断其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行踪,安全后方可入校服务。在校服务期间,要严格执行全程佩戴口罩、手部消毒、保洁工具自洁等规程,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要坚决减少非必要出行。各地各校每位学生和教职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开学前不得跨设区市流动。开学前14天要组织每位学生做好体温检测记录,开学前交给班主任统一存档。

要认真细致做好开学预案。秋学期开学前,有确诊病例的县(市、区)一律不得开展暑期军训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并指导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预案。要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各地开学前一周要组织完成对辖区内每所中小学开学预案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