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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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霸王条款”

本报讯(记者 王琼)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秩序,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常州市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中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违法行为。

根据《工作方案》,常州市各区(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检查方式,以校外培训合同行为为主要检查内容,抽取不低于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总数30%的合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将检查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同时录入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据了解,本次集中整治将持续到10月。常州市将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订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