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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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李大林)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江苏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教育督导实际,面向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我省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据介绍,我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实施意见》共5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改革、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等。督政方面,完善一级督一级的督政体系,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督学方面,依据国家标准,建立完善对学校督导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