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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就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出台指导意见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唐守伦)为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镇江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采取课堂讲授、专家讲座、团体辅导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指导。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指导队伍(含心理健康教师),为每名学生配备成长导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形成课程说明、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志向、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理性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提前选科分班。
《意见》明确,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实施分层教学的班级一般不超过本年级班级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余班级实行均衡编班,确保班级之间的学生人数、学业水平、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方面公平均衡。班额不得超过54人。学校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规范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和分类分层教学,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四星级普通高中至少开设10种以上选科组合,一般高中开设6种以上。
《意见》要求,普通高中要对照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要求和评估标准,明确2—3个重大项目或突破点,制订建设发展规划,逐步构建以学科为中心,贯通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的学校课程体系,促进学校特色多样化发展。强化体育锻炼,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素养,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学生掌握1—3项体育技能。加强美育工作,积极开展舞蹈、歌唱、戏剧、绘画、书法等活动,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重视劳动教育,落实劳动课程、推动校内劳动、保障校外劳动、支持家务劳动,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