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育教学风险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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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体育教学风险困境及对策

苏州蓝之天诉讼研究团队近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近年来的江苏省中小学学生人身损害案例裁判文书,以“体育课”为关键词进行筛选、分类、统计,归纳整理出关联密切案件159件,其中学校因在体育课时学生出现意外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占比90%以上。实际上,很多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而未进入诉讼,算上这种情况,学校承担责任的事件恐怕会更多。

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许多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与体育教师的教学毫无关系,比如学生在跑步时突然摔倒、打球时与同学相撞、跳绳时被绊倒等。尽管这些意外非场地、教学内容和管理因素造成,但一旦发生,一些家长仍有可能会把责任推给教师和学校。在调解时,为了息事宁人,学校往往因此而承担责任。由于担心发生事故,体育课上教师往往不得不尽量安排对抗强度小、难度低的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从2021年起,情况将略有一些变化。2021年起施行的《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学校在开展正常体育教学中出现意外排除了责任,尤其是由于教学项目难度、强度较大而发生意外时,学校可以不承担责任。

当然,中小学体育教学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法律的调整也只是适当减轻了学校的责任。学校、教师应该排查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风险点,并且形成一套规范标准的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意外的发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因此,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等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统一体育适用教材,规范每个年龄段学生所能学习的体育项目和达到的要求。目前体育教学中还没有一个能得到大家认可的统一的教材,教师只是根据教学大纲结合自己班级的情况来安排体育课的内容。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少教师就开始降低运动难度、强度,甚至连长跑也不敢跑了,运动负荷大幅度降低。

统一体育教学流程,消除教学过程中的风险点,明确体育教学的标准。比如,一节学习跳高的课,教师必须清楚地知道,需要向学生提醒哪些问题、器材应该有什么标准、场地应该有什么要求、应该如何做好防护工作等等。每一次体育课,教师都要“按部就班”地按照指定的统一流程操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的发生。

统一投保体育课意外险,为受到意外伤害的学生提供基本医疗费用。目前,大多数学生都投了人身意外险,但是,有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认为体育课上出现的意外不是“意外”,导致赔偿的数额较小,甚至不能理赔。所以学校在投保时要明确该保险应包括在体育教学中出现的意外,减少事故发生后理赔时的麻烦。

对于特殊体质的学生,教师可以根据相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安排合适的体育运动。学生入校时,学校要反复向家长强调,必须主动明确说明孩子的体质情况,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