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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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特约通讯员 唐守伦 记者 许妍

近日,镇江市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供货会。会上,该市与市属学校食堂、超市的供应商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廉洁自律承诺书》,该市教育装备中心聘请责任督学、学生家长和社会代表担任“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

据该市教育局副局长薛安明介绍,其实早在2011年该市市属学校食堂就按照“非营利、公益性”要求,实行“自主经营,集中管理”,“本次活动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巩固这一管理模式,二是以眼下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督服务平台建设的推进工作为契机,尝试在非市直学校逐步推广该模式”。

“和‘自主经营,集中管理’模式相比,对外承包的食堂存在供货渠道不明,食材、人工等成本不可控,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供应商代表、镇江市盐业公司总经理戴奇鸣说,在他看来,只有供应商把好送货关,教育部门、学校再把好监督关,学生餐饮安全才能得到保障,“今后,我们将选派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专员,负责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工作,及时配送、高效服务,高标准供货。”

被选聘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后,镇江市江南学校学生家长杨先生成了学校食堂的“常客”:一大早对供应商的全部原料集中验货、在原料配送到校后进行二次验收、不定期对供应商配送现场进行督查……“孩子的事都是大事,尤其是食品安全,我们家长对孩子在学校吃得好不好很在意。当了监督员,验了供货商的货、走进学校食堂后,我对学校的饮食安全充满了信心。”

据镇江市教育装备中心主任李振介绍,今后中心和各市属学校将加强协作,深化改革,集体商议重大事项,定期公开财务报表,确保学校食堂在阳光、透明、规范的原则下自主经营。如发现食品问题,可直接举报,取消其供应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对素菜、猪肉等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的,可通过询价小组线上线下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调查,合理制订原料结算价格;期末考核后,对得分较低的供应商降低供货份额,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市教育部门深入推动中小学校食品诚信廉洁供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薛安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