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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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出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本报讯(记者 王频)为全面推进江苏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纲要》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要结合实际,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加强知识教育。对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大力倡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意见指出,要创新宣传活动形式,坚持开展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紧密结合“3.20心理健康教育周”“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等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时间节点,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积极营造自助助人的成长氛围。结合体育、美育课程和文体活动,探索浸润式、互助式等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引导二级学院利用专业特色,探索哲学疗法、文学疗法、园艺疗法、音乐疗法等一批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

意见强调,要优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积极构建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自助与他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咨询服务体系,优化心理咨询服务渠道,通过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途径,向学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咨询服务,提升心理咨询服务的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便捷性。

意见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平台(“苏心”App)使用,在广大学生中宣传全省大学生心理热线,积极鼓励志愿者投入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