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十件实事” 为教师发展保驾护航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上一期 下一期

内容详情
返回该版首页

南京召开全市教育大会,郑重承诺——

办好“十件实事” 为教师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讯(记者 潘玉娇 见习记者 万娟)11月14日,南京召开全市教育大会,会上出台了一揽子“惠师”举措,包括由市委市政府定期评选表彰“行知奖”“斯霞奖”,增加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数,继续对教师攻读相关硕博士学位给予补贴等。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郑重承诺,将为全市10万中小学教师办好“十件实事”,让优秀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

在这“十件实事”中,“扩大校园招聘和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规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宁从教”“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优先保障教育;探索新办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保障备案制教师待遇”广受关注。“如今,各地人才争夺非常激烈,南京从招聘、编制两方面入手,对于优秀人才非常有吸引力。”一位教育界资深人士表示。

“十项实事”中关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招招务实:落实好国家规定的教师待遇政策,健全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增设特设岗位,增加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数,继续对教师攻读相关硕博士学位给予补贴;教师队伍中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或取得博士学位的,按规定享受人才安居、人才优先购房政策;加大农村教师支持力度,落实待遇保障、奖励激励、编制倾斜、解决周转房等政策。会上还出台了《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对从事乡村学校教学工作和特殊教育工作满1年、5年、15年、25年的教师,分别按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为了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让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教学上,“十件实事”中还明确,最大限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不必要的检查评比,减少与教育教学不直接相关的社会性事务,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

(详细报道请见本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