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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大事记(2011—2019)
2011年:部省共建高教综合改革试验区 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南京签署共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共建内容主要包括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大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等方面。
2012年:江苏颁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 2012年3月15日,我省颁布《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该指标包括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与教师素质、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共5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
2013年:率先发布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 2013年1月31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检测点46项,涵盖了各级各类教育,突出了教育公平与办人民满意教育。
2014年:江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揽子实施计划出炉 2014年5月16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揽子实施计划。
2015年:江苏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覆盖第一省 2015年6月1日至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11个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时在前两年已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89个县(市、区)中,抽取20个进行复查。经认定,我省此次接受实地督导评估和复查的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标准。至此,我省10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督导认定,江苏成为继上海、北京、天津3个直辖市之后,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覆盖第一省。
2016年:新世纪以来第三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一达到、两提高”目标 2016年3月24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召开新世纪以来第三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到2020年,江苏教育要实现“一达到、两提高”目标,即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优质教育丰富多彩,教育公平得到切实保障,学生、家庭、社会对教育更加认可;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换率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较好地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017年:省政府“1号文件”力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7年2月24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文件以解决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梳理出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相关措施、切实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等7个方面的24条重点工作。
2018年:启动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18年3月,江苏启动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年10月,省政府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史上最严”的集中督查和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全省教育大会明确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9年5月17日,江苏召开全省教育大会。会议明确提出,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聚焦供给侧打造江苏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在全国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