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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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本报讯(记者 王琼)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7月3日,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指南(暂行)》。

《指南》要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同期招生,并且都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其中,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出现空余学位的,由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儿童入学。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入学,也可采取与学生或家长面谈等方式入学。

《指南》规范了民办学校面谈的内容和方式。小学入学面谈严格依据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一般考察儿童的感知能力、运动能力、阅读素养、社会情绪等;初中入学面谈应遵循小学课程标准的范围要求,主要考察了解学生在小学阶段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面谈严禁采用纸笔答题或收看视频答题等。面谈的评价结果只作为本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不得用百分制打分,不得向学生、家长或社会公布。

《指南》还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以各种培训证书、竞赛证书等为依据录取学生,一律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