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学校 才具有生命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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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学校 才具有生命质感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兴树

叶澜教授曾经指出,学校是个生命场,学校要有生命质感;对生命质感的敏感、追求,是学校变革的内在核心。这是“新基础教育”研究的重要观点和信条。那么,什么样的学校才具有生命质感?

有生命质感的学校是为了生命的学校。叶澜教授告诉我们:“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项事业。”可现实中,一些学校往往唯知识为重、考试为重、名利为重。教育的过程仿佛是技术化和模式化的生产流程,人仿佛被当作了机器、当作了物体,而作为“人”的教育恰恰没有了“人”,没有了对于作为生命体的“人”的尊重。有生命质感的学校是让教育重新发现人、回到人,是从传递知识为本回到以促进人的主动健康发展,培养人的生命自觉为本。

有生命质感的学校是弥漫着生长气息的学校。生长是生命的重要特性,有生命质感的学校应该凸显人的生长。这里的生长不仅指学生的生理成长,更主要的是精神成长,是指向生命意义的内在生长。对学生来说,仅有知识的获得,没有好奇心和理性思考能力的发育,不是生长;仅有规范的遵守,没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不是生长;仅有技艺的养成,没有灵魂的丰富,不是生长;仅有对现实的适应,没有对未来的憧憬和梦想,没有对自我的超越,不是生长。有生命质感的学校不仅重视学生的生长,同时也重视尊重教师的生命尊严和价值。在学校,教师不能被当成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工具,应当让教师的职业生活充溢生命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有生命质感的学校是关注生活的学校。生活与生命意义相关,生活是生命的活法,是生命的表现形式,反映着生命的状态。学生在学校是生活着的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地方,也是学生生活的地方。如果我们把本应该丰富灵动的学校生活窄化为单纯的学习与教学活动,学校的各项工作只围绕一个中心——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那么学校生活单调乏味,生命感也因此而缺失。有生命质感的学校就应该像“新基础教育”倡导的,把学生的日常生活作为重要的改革领域,着力建构丰富多元,有灵魂、有目标,充满成长意义的班级和学校生活,让学生在感受生活、学会生活中学会成长。

有生命质感的学校是充满活力的学校。活力是生命的重要特征,有生命质感的学校,应该是有活力的学校。学校活力表现在把学生生命中探索的欲望燃烧起来,创造的潜能开发出来,让他们能拥有一个充满信心、勇于开拓发展的积极人生,树立为国家振兴、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奋斗的高远志向;表现在教师带着生命激情和温度来从事教育,带着因职业创造而感受到的生命欢乐和享受来从事教育;表现在教师通过对教育内容的激活与加工最大限度地提升其生命意义和育人价值;表现在学校追求教育本真,遵循教育规律,实施多元共治,集聚和放大各种教育力量;表现在学生生命、教师生命、教育内容生命之间的互动与融通。

总之,有生命质感的学校彰显着生命的灵动,充溢着生命的气息,凸显着生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