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开展学校 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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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开展学校 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本报讯(记者 陈宇豪)4月27日,省教育厅印发《全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省将于4月底至9月底,开展学校(含幼儿园)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围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食品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7个方面的50项具体内容,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治理、压茬推进,彻底整治一批学校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方案》提出,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将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并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集中开展各类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照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对校园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明确排查项目,细化排查内容,规范排查操作,推动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坚决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建立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推动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方案》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为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总结巩固4个阶段进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把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设区市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