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思东:帮助导师做好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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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思东:帮助导师做好第一责任人

■本报记者 任素梅

院士7人、“千人计划”人才13人、“青年千人计划”人才41人、长江学者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8人、“万人计划”杰出人才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3人……近年来,苏州大学不断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建立第一个导师学院后,导师队伍由规模发展向素质优化、能力提升跨越。作为导师学院发起人,苏大校长熊思东认为,“学校应该帮助导师做好第一责任人。”

不同需求需要不同导师

“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最关键的两个方面是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熊思东认为,需求在前,质量在后。“过去,高校往往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在首位,而后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经过这么多年的摸索后我们认为,对研究生教育来说,没有需求的质量是空泛的质量,是无法评价的质量。”

熊思东向记者举例说明何为“需求导向”。如果把智能手机当作杯垫使用,那它的质量不合格,因为它非常不耐热、不耐压。但是,如果把它作为通信工具,那它的质量是极好的。同样道理,在需求引导下培养的研究生,才是有质量的研究生。在熊思东看来,需求包括“当下需求”和“未来需求”。“十三五”时期的研究生培养,更需要坚持需求导向。“我们要培养创新的人还是创业的人,是满足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还是为未来培养人才?这都应把需求定位好,再谈质量。”

熊思东进一步阐释道:一名高质量的研究生一毕业就找到工作,可是十几年后,他因为缺乏自我发展能力失业了;而一名做高精尖领域研究的毕业生,发表了很多重要论文,可是毕业后不能立马找到工作。如果用简单的就业率评价后者,会觉得他不是高质量的研究生。然而放眼10年甚至更长时间,他可能会在高端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由此可见,两个需求都重要,关键是满足什么样的需求,而不同需求需要不同导师。

导师无“大”“小”之别

质量是研究生培养的生命线。那么,哪些因素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熊思东觉得,第一个因素是生源,第二个是培养过程,第三个则是对结果的评价与考核。在这3个因素中,导师始终贯穿其中。因此,加大导师队伍建设尤为重要。

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苏大努力构建一支什么样的导师队伍?熊思东告诉记者,首先是多渠道拓宽导师队伍,要有足够数量的导师应对大规模的研究生培养。通过科学计算研究生数量,苏大理性地配备学术型导师和专业型导师。其次是布局优化导师结构。苏大把研究生培养的终极目标分为两类:创新和创业。前者树立“顶天”的科研理念,起到引领、服务未来的作用;后者树立“立地”的培养理念,目的是服务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苏大作为一所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培养的研究生需要做引领性的研究,也需要服务地方经济。”熊思东坦言,目前有些观点认为,有能力的导师就是学术型导师,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高;能力稍弱的导师是专业型导师,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如前者。事实上,专业型导师不是“小一号”的学术型导师。在苏大,专业型导师未必不能做学术型导师,只是不同的培养方向对导师的要求不一样。两类导师不存在“大号”“小号”之分,更不存在质量主次之别。

导师承担“无限责任”

2010年11月12日,苏大率先在全国建立第一个导师学院,旨在从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素质提升入手,对导师开展教育教学方法培训,着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6年来,导师学院承训校内外导师数千名,现已被列为“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修培训中心”,承担全省高校骨干研究生导师培训任务。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承担‘无限责任’。”熊思东认为,导师培养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提升自我在本领域的学术水平,二是对研究生教育的认识以及对政策的了解和把握能力,三是传授知识与学术沟通能力。“导师学院解决的是后两者的培养。”熊思东说,现在的研究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越来越高,如果导师对规章和法律不了解,那是不行的。有些导师学术能力很高,但沟通能力不够,这也不行。导师必须用最直接的方式让学生学懂知识。

那么,谁进导师学院?熊思东告诉记者,苏大所有导师都必须进导师学院。一方面,新导师上岗前必须进导师学院进行培训,拿到导师合格证后方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导师。另一方面,在培养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导师,必须到导师学院“回炉”。所谓“问题导师”,即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发生严重的师生矛盾,或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盲审不合格等导师。“我们会请校内外导师进入导师学院,分享学生培养的好经验;也会请‘问题导师’介绍相关情况,以避免其他导师再出现同样问题。”熊思东说。

熊思东

(苏州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