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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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学 张荣平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语文教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着力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此,教师须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教与学的关系。教学论认为,教师是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语文教学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是说,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组织者、引导者的作用,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例如,学生朗诵不会断句、读书不通顺时,就需要教师进行示范;学生质疑问难时,教师要适时归纳、总结;学生学习遇到困难时,教师需及时给予帮助。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首先要在教学活动中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做到以学定教、顺学而导,努力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接受性学习与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的关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对传统语文教学重接受轻探究、重认识轻体验的接受性学习方式的扬弃。但是,当前部分教师在贯彻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探究性学习的理念时,也存在一些误区,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笔者认为,首先,在重视探究性学习的同时,也要打好语文学习的基础。作为母语课程的语文,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它承担着母语课程的特殊使命。语文课堂教学时间是有限的,如果在教学中一味强调探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语文基础教学的质量。其次,接受性学习和探究式学习都是有益的学习方式,二者应该优势互补,不可偏废。第三,要注重探究性学习的实效。语文教学如果过于追求探究性学习的形式,而忽视课堂教学的效率,就会走进“死胡同”。根据目标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这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原则。因此,教师应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们综合运用多种学习方式。

传承与创新的关系。现代社会的发展呼唤语文教育的现代化,但强调语文教育的现代化并不等于是割裂传统。现代语文教育一方面要继承传统语文教学的精华;另一方面要勇于摒弃传统语文教学中的糟粕,同时吸收先进的西方教育思想。改革是抛弃以往一切不合理的存在,但绝不是全盘地“自我否定”。比如,我们今天着力提高口语交际教学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而古人早已提出“不学诗,无以言”,并把它列为语文学科的基本功能之一。又如,现代媒体的广泛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思维方式、阅读的兴趣与习惯、汉字的书写能力等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我们要吸收传统教学中的宝贵经验,也要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融入新的思想与方法,不断推陈出新,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例如,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多读多写”。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如何改进读写训练、提高教学效率,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取得尽可能大的效果,这是当代语文教学努力的方向。